博愛基金會簡介

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

一、宗旨
1.推動身心障礙同胞的福利措施。
2.協助身心障礙同胞養成技藝、發揮潛力、自力更生。

二、創設經過(緣起)
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,緣起於1983年,由時任台北市華僑國際獅子會第20屆會長陳飛鵬先生,因鑑於國內許多身心障礙同胞,礙於身體的缺陷,又無一技之長,生活中常成為家庭社會的問題,甚而被家庭及社會所遺棄,造成人生的不幸,遂本著「人溺己溺」的博愛精神,決心協助身心障礙同胞養成技藝、發揮潛能、自力更生,遂於台北市華僑國際獅子會授證二十週年紀念會上,發起籌募基金贊助障青少年習藝,後經多方奔走,獲得各界善心人士捐助,募得款項,於1987年分別經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許可(台北市政府社會局76年8月17日北市社四字第38297號函核備),及台北地方法院登記,成立「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」,以協助社會上有志身心障礙同胞發揮潛能,再造新生,進而利己益人。

三、會所建置
蒙台北市、新北市政府社會局、內政部社會司、北市華僑國際獅子會及其各姐妹會、國際獅子會300A1區、社會各界善心人士、本基金會學員作品義賣款項,及創會董事每人捐助新台幣十三萬元整,募得購置會所款項,特別感謝黃明敏前董事長,於其任內募得二百多萬元會所基金,促使會所順利購置完成。
會所初期設立博愛殘障青年育藝中心,教導身心障礙青年學畫習藝;近年將會所出租、其租金收入成為本會每年固定的經費來源之一。

四、基金會經費來源
每年董事捐助及募款、台北市華僑國際獅子會社會服務金之固定捐助,本會會所出租之租金收入,及其他社會機關團體、善心人士捐助而來。